
以上數據由中國旅游研究院提供 張芳曼制圖
暑期已至,大批中國公民選擇出國旅游度假。人在異鄉,在享受美景和愉悅身心的同時,如何保證人身和財產安全?近年來,發生過哪些類型的旅游侵權事件?一旦權益被侵犯,又該如何應對?期望通過閱讀本版文章,您能有所收獲。
目前,世界上146個國家和地區與中國簽署了“被批準的旅游目的地國家協議”,中國公民還可以“個人游”形式去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我國已經成為全球增長最快、消費支出最大的出境旅游客源國。過去10年,中國公民出境旅游人次年均增長17.49%。2012年,共有8318萬人次出境旅游,消費支出1020億美元。
在越來越多的中國公民走出國門的同時,海外權益保障問題開始變得突出。從目前信息來看,游客維權主要集中在:購物欺詐、強迫消費、導游擅自變更或取消行程、接待標準與合同不符、人格受損、交通事故保險、人身安全保障等。
需要維權時,要相信法律法規是游客權利的基本保障。在規范發展出境旅游的同時,國家高度重視出境游客的權利保障體系建設。全國人大今年4月份通過的《旅游法》,設立“旅游者”專章,規定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第九、十、十一、十二條規定了游客在旅游過程中有自主選擇、知情、要求履約、受尊重、救助與保護的權利!断M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也有專門的規定,旅游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在立法保障的同時,政府也通過對旅行社的行政監管、質量監督、國際合作等途徑加強對出境游客的權益保護。當游客在境外遇到旅游服務質量糾紛時,首先要想到司法救濟和監管援助,比如向國家和地方旅游質監所投訴。
行前,要選擇合規的旅行社和專業旅游服務機構。出境旅游屬于特許經營業務,不是所有旅行社都有資格為出境游客服務。無論是到旅行社的實體營業場所還是通過網絡預訂,都要看清楚有沒有國家旅游局頒發的牌照。對于那些報價明顯低于同行價格者,很有可能暗藏著“零負團費”的陷阱。選擇好旅行社或者代理商后,接下來就是合同的簽署了。游客與旅行社之間發生的糾紛,通常因為有很多細節沒有在合同里表述清楚。所以,在簽訂旅游合同時,一定要認真關注乘坐的交通工具、旅游景點、住宿標準、購物與旅游價格細目等內容。即便是遇到格式合同,也就是旅行社提前擬好的合同,也要逐條讓旅行社進行解釋。當然,還要注意違約的責任。合同一旦簽訂,不但擁有權益,也要承擔相應義務。作為游客,同樣需要遵守合同的相關約定。
海外游時,多數情況下會有購物行為或者自費項目。游客易受導游和商家的促銷言行鼓動,或被其他游客的消費行為所感染,而去購買一些事實上并不需要,甚至質次價高的商品和服務。這時需要理性,注意保留相關證據并注意時效。《旅游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游客自愿,“旅行社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購物付款后要保存好全部票據。一旦需要退貨或者維修,消費證據是極其重要的。如果需要退稅的話,就要去那些有退稅購物專用標志的商場,并向導游了解所在地的免稅政策和退稅流程。在不同的國家與地區,退稅的要求、比例與地點都不一樣,因此讓商場開好退稅單就很重要。
購買保險,不能保證我們不出事,但可幫助我們盡可能減少損失。在境外旅游中,萬一出現交通事故、自然災害、公共衛生事件、社會治安等原因使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威脅,游客自身的生命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隨團出行的游客盡管已經有旅行社的責任保險保障,但是由于該險種只保障了旅行社責任所導致的損失,況且現在大多數游客選擇自助游,因此出游之前,購買一份適宜的保險非常重要。境外旅游保險有多種類型,如簽證保險、醫療保險、人身意外、緊急救援、運返費用、境外醫療費墊付等,要根據自身旅行的長短、目的地的安全因素等進行選擇。如果通過旅行社購買保險,游客還需要注意檢查保障的額度是否符合目的地國家和地區的要求。一旦在旅游期間發生意外事故,要在保留好相關證據的同時,第一時間向保險公司爭取賠償。
當遭遇人格尊嚴受損的事情時,需要冷靜應對。游客如果遇到使人格受損的事件,需要先冷靜下來,找導游、領隊,或者是旅游辦事處、使領館等駐外機構的工作人員進行溝通,由他們來協助解決,以免產生誤會,或使問題復雜化,讓本不該發生的損失擴大化。
最后,當我們走出國門的時候,也要努力做到文明旅游。游客應了解并尊重當地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注意公眾場合的言談舉止和公共空間禮儀,自覺地愛護當地的旅游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事實上,融入當地生活并獲得認可,也是對游客生命財產安全的保護。
。ㄗ髡呦抵袊糜窝芯吭涸洪L)《 人民日報 》( 2013年07月11日 23 版)
(責任編輯 :史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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