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帶領團隊游覽過程中,導游員向游客提供合同之外的有償服務,遭到客人投訴。這是自2012年9月27日太原市召開旅游行業誠信經營管理大會之后發現的第一例。今日,記者從太原市旅游局獲悉,該違規導游及導游所在旅行社已被依法處罰,并向社會曝光。
1月29日,山西華商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該公司導游人員趙杰接待臺灣入晉旅游團隊。游覽過程中,未經臺灣游客同意,趙杰在旅游合同約定之外向游客提供了有償服務。2月17日,臺灣游客將該事件投訴至省長信箱,省旅游局作出了“認真查處,全省通報、及時上報”的批示。收到相關投訴及批示后,太原市旅游執法監察隊嚴格依規依程進行了核查,確認投訴情況屬實,按照《旅行社條例》和《導游人員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太原市旅游局決定對山西華商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責令改正,并處5萬元罰款;對導游員趙杰處1萬元罰款并暫扣導游證6個月。
“華商國旅和導游員趙杰的違規行為,影響了太原市旅游行業的形象,所以必須在全行業通報批評。希望全市各旅游企業和廣大從業人員引以為戒,自覺做到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共同塑造和維護旅游行業的良好形象,堅決杜絕此類行為的發生。”市旅游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責任編輯 :燕寒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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