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屬于灰色收入的導游小費可能將合法化。國家旅游局等三部委聯合發文,明確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對導游優質服務的獎勵機制”。
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一次想給就給的小費,這會是完美旅游的“標配”嗎?
2015年,全國持證導游為90多萬人,其中社會導游占70%左右。大多導游的收入并不高,簽約導游還算有保障,社會導游的收入基本靠提成及帶團數量。因此,眼下的中國導游生存現狀,是兩種抱怨:游客抱怨導游“素質差、亂收費”,導游抱怨工作“很辛苦,沒地位”。云南導游辱罵游客、麗江導游帶團猝死等事件,將這種亂象以凌厲的矛盾,呈現在公眾面前。
不過,小費制真能改變中國導游水深火熱的困局嗎?答案恐怕未必樂觀。
先來看看中國式的消費國情吧:一則,中國人習慣討價還價。給小費?在中國確實沒有文化基礎。二則,眼下的中國旅游市場,畸形而異化。各種“1元團”、“零團費”、“負團費”沉疴泛起,驕縱了少數消費者無底線的貪便宜慣性。在這樣的語境下,要他們懂得自愿給小費、賞識導游的勞動價值,倒不如先把團費的賬單算算清楚。
再來說說小費制。起于18世紀英國的民俗,最早是當地酒店的餐桌上放個“保證服務迅速“的碗。客人錢放得越多,侍者服務越周到。“TIP”(即小費)的原則由此而來:一是小費與優質服務在一起;二是小費是自愿的;三是小費流行的領域,一般從業者收入都偏低。
正因為缺乏對小費制的理解和認知,國內幾次“小費制”的嘗試都無疾而終。也因為當下旅游環境,人們當然會擔心,“奉旨討賞”是否會成為不容商量的強制消費。在旅游市場,恐怕比小費更重要的,還是重構出游秩序,改革導游薪酬,保障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