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烏蘭察布市高效規范旅游資源管理,進一步規范旅游資源開發經營行為,加強對旅游景區、景點投資開發、旅游綜合執法的督查,實現了旅游資源合理的開發利用,營造了文明旅游氛圍,增強了發展活力。
領導高重視 確保旅游市場監管工作開展
烏蘭察布市政府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旅游資源管理的通知》,嚴格旅游項目規劃審批,明確了規劃審批程序要求,加強對旅游資源的管理,嚴禁隨意出讓旅游資源特許經營權的行為,堅決防止低價賤賣、亂開發和小、散、低開發。
加強旅游景區 景點投資開發的專項督查
加強監督問責,建立了旅游景區退出經營機制。完善旅游安全應急體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健全市、旗縣兩級旅游安全應急體系,明確旅游安全責任主體,落實安全責任,開展了旅游安全生產聯合治理整頓工作,對11個旗縣市區的A級景區、旅行社、星級農牧家樂的安全生產及規范運營情況進行了4輪檢查,共檢查旅游企業117家,下達執法文書11份。
加強旅游綜合執法 營造文明旅游氛圍
積極推廣察右中旗旅游綜合執法模式,開展市場監管綜合治理。倡導文明旅游,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為契機,開展旅游服務質量大排查、大培訓活動,在旅游景區、賓館飯店、旅行社、星級農牧家樂及車站、機場、旅游購物商城等場所營造文明旅游氛圍,培訓導游、旅游企業服務人員1000人次,引導游客樹立正確的旅游觀念,文明出行、文明消費。(文由內蒙古自治區旅發委提供)
(責任編輯 :傅云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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