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途當中的強迫購物已經是見怪不怪的現象了,有些地方同時還存在著黑出租、黑游船和售賣高價香等不合理行為,針對這些現象都有一些相應的法律法規,大家理應用法律的知識武裝自己,真正學會合理地分辨,提高防范意識維護合法權益。
導游安排購物需和游客協商
北京十三陵景區的導游忽悠游客說如果不購物要罰款,湖南張家界天門山景區有宰客團伙用恐嚇和欺詐手段安排游客參團并強制收費。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國際法學院法學系主任、北京市法學會旅游法研究會秘書長申海恩告訴北京晨報記者,《旅游法》中第三十五條對于強迫購物有著明確規定,旅行社組織、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游項目。但是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旅行社條例》規定對于強迫購物將對旅行社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對導游、領隊可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這種非法的強迫購物行為需要消費者自己加以抵制,最重要的就是在報名的時候選擇正規的旅行團,避免報上一些低價團遭到不必要的欺騙。
白洋淀景區村民“黑船”攬客
河北白洋淀景區周邊的村民私自使用“黑船”招攬游客,云南省大理市存在著出租車司機不打表亂收費的現象。《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第四十條規定,巡游出租汽車駕駛員不按照規定使用計程計價設備、違規收費或者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違規收費,違反者應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出門在外一定要注意甄別和搭乘合法的車輛和船只,遇到非法車輛要及時和司機協商換乘事宜,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張家界天門山售賣高價香
湖南省張家界景區天門山森林公園以祈福的名義向游客售賣高香,價格為9至699元不等,一般燒香祈福的活動是在宗教活動場所進行的,天門山既非宗教活動場所也非佛教名山,景區行為實質上是在借助佛教的名義收取費用,實際上是違反規定的。據申海恩介紹,根據2009年6月國家旅游局就聯合五部委公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國宗教旅游場所燃香活動的意見》,明令禁止宗教旅游場所強拉或誘導游客花高價燒高香,條文中嚴禁旅游企業、導游人員以任何名義和借口誘導游客燒高香。如果去需要燒香的景區就一定要謹記香火都是不收取費用的,不要被非法經營者所蒙騙。北京晨報記者
葉乃馨 周光軍
■晨報快評
別讓各種黑毀了景區招牌
上述這些旅游亂象,法律法規都有著明文規定,可見這些違法行為主要是執法層面的問題,監管部門都應該嚴格履行各職責,執法部門要協同做好相關的工作,需要國家的相關執法部門大力加強執法力度,讓眾多的游客可以放心地觀光游覽。
各個旅游景區、旅游企業和相關從業人員應該切實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切實做到合法經營,同時提高自身的經營和管理水平,和游客之間形成一種良性循環。
游客平時也要多學習相關的法律法規,牢記相關規定,在實際的旅游活動中提高防范意識,懂得分辨旅游經營行為及如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葉乃馨
(責任編輯 :葉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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