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9時許,麗江大研古城東大街、七一街、光義街等路段,部分經營戶采取關店停業的方式,抵制征收麗江古城維護費。
事件發生后,麗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古城區委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及時組織人員在關店停業的街道進行宣傳、疏導,了解掌握具體情況,全面開展相關工作。世界文化遺產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發布《關于麗江大研古城部分商戶關店停業的相關情況通報(一)》。
據通報,經宣傳、疏導,上午11時以后,部分商鋪已陸續開始正常營業。目前,大研古城游客游覽秩序正常。相關部門對部分煽動、教唆經營戶參與關店停業、脅迫正常經營者關店停業的人員,已依法介入調查處理。
據通報,麗江古城于1997年12月4日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為籌措古城保護管理資金,2000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對到麗江縣城市規劃區旅游及從事其他活動的人員收取麗江古城維護費,收費標準為20元/人/天。2007年,經云南省發改委、省財政廳批準,將麗江古城維護費的收費標準調整為每人次80元。
根據《云南省麗江古城保護條例》的規定,利用麗江古城資源從事經營、旅游或其他活動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麗江古城維護費。云南省麗江市人民政府設立麗江古城保護管理機構,由麗江古城保護管理局依法征收麗江古城維護費和管理、使用麗江古城保護經費。麗江古城維護費是依法征收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責任編輯 :葉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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