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10日訊 上周五(8月7日),去哪兒網對外宣稱,已向商務部反壟斷局遞交文件,認為攜程收購藝龍涉嫌違反反壟斷法及相關法規。隨后引起攜程反應,成為上周在線旅游市場一大新聞。
今天,去哪兒向媒體公布了《關于攜程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經營者集中申報程序的聲明》全文:
關于攜程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經營者集中申報程序的聲明
去哪兒網一向遵守中國法律,并按照中國法律行事。這其中,當然指的是既遵守實體法,也遵守程序法。
攜程公開指稱去哪兒網的舉報,是企圖通過媒體對有關部門施壓的非正常做法,完全無法成立。事實上,是攜程無視《反壟斷法》經營者集中申報程序,違反了國家法律規定。
根據公開可獲得的信息,攜程聯合數家公司在納斯達克證券交易市場,收購了藝龍控股股東Expedia公司全部持有的藝龍62.4%的股份,從而對藝龍實現控制,因此構成《反壟斷法》界定的經營者集中,而且參與集中的經營者的營業額,已經達到了《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規定的申報標準,因此應當向中國商務部進行反壟斷申報,在獲得中國商務部批準決定之前,不得進行交割。
但是,去哪兒網注意到,在2015年6月2日商務部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證實,商務部未收到攜程等交易相關方提出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申報。因此,該交易并未向商務部反壟斷局申報,卻已經交割,因此涉嫌構成“未依法申報的經營者集中”。
對此,《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調查處理暫行辦法》(“辦法”)第四條規定,對涉嫌未依法申報的經營者集中,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商務部舉報。
上述法律規定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也包括去哪兒網,所以我們是依法行事;攜程不僅公然從事違法行為,還公開惡意猜測與挑撥,于情于理實屬不該。任何公司都不能把國家法律當兒戲,不能藐視國家法律程序。
只要依法行事,任何經營決策我們都尊重,也可以在法律規則下展開競爭。
再者,關于攜程聲稱將對去哪兒網的并購進行舉報,我們作為守法公司不懼怕任何舉報,歡迎社會各界共同監督,以共建法制國家。
特此聲明。
去哪兒網
2015年8月10日
新聞背景:
今年5月,時為藝龍最大股東的Expedia宣布將其所持的藝龍股份全部出售,其中,攜程收購藝龍37.6%股份,成為第一大股東。
7日晚間,去哪兒網對上述合并提出異議,稱合并后,攜程與藝龍在在線酒店預訂市場中的份額合計超過50%,而且攜程在此次股權交易后獲得了藝龍公司的實際控制權(收購藝龍的另兩家公司鉑濤集團及LuxuriantHoldings,其公司或實際控制人都與攜程有一定關聯),構成經營者集中,觸及了《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529號令”)中設置的申報門檻。但截至目前未按規定向商務部申報。
此外,去哪兒還稱,攜程在控制藝龍后在市場形成壟斷優勢,并借此對酒店業務供應鏈施壓,要求酒店不與去哪兒合作,或不給去哪兒最低價格,涉嫌對去哪兒形成欺壓。
對此,攜程方面回應稱,戰略投資藝龍后,攜程僅為藝龍眾多股東之一,是藝龍的少數股東。眾所周知,騰訊已對藝龍發出收購要約,一旦騰訊完成對藝龍公眾股份的收購后,持股比例將接近攜程。
攜程方面還認為,中國旅行市場規模巨大,攜程和藝龍各自的市場份額都還非常小,目前兩家加起來占整個國內旅游市場的份額不到5%,不足以對整個市場產生影響。最后,攜程方面還表示,對于去哪兒網多項并購行為涉嫌未申報一事,也會向有關部門提出正式舉報。
■分析
對于發生在兩家在線旅游巨頭身上的舉報大戰,執惠旅游創始人劉照慧認為,去哪兒網與攜程在談及壟斷問題時所指的范圍有所不同,去哪兒提出的是在線酒店預訂市場,而攜程講的是整個中國旅游市場,此類事件難以界定是否涉嫌壟斷。
實際上,近兩年來,中國互聯網領域的并購加劇,隨之而來的是互聯網反壟斷話題受到高度關注。今年2月,滴滴、快的宣布合并后,它們的競爭對手易到用車向商務部、發改委舉報,稱兩家公司的合并沒有按照“529號令”進行申報,請求有關部門立案調查并禁止兩家公司合并。
劉照慧稱,此次去哪兒的做法與易到如出一轍。其主要特點在于,舉報并未直接指向攜程在相關市場是否已經構成壟斷,而是指責其程序違法,即交易未按照“529號令”的要求向有關部門申報。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