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近日印發通知,決定在全省試行部分行政審批事項“異地受理”“異地辦理”和“全省通辦”。
第一批“異地受理”、“異地辦理”、“全省通辦”事項涉及省公安廳、省林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三家單位,具體包括調運植物和植物產品檢疫以及出海船舶戶口簿換領,補發年審,出海船民證申領、換領、補發,以及藥品批發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許可事項變更(質量負責人)、藥品委托檢驗(動物實驗、儀器設備)備案、藥品廣告備案等事項。
據了解,“異地受理”和“異地辦理”是指辦事群眾可在法定審批機關所在地區范圍外向法定機關授權的其他機關提交申請,受理單位依據授權予以受理辦理。
“全省通辦”是指辦事群眾可在法定審批機關所在地區范圍外向法定機關授權的其他任一機關提交申請,受理單位依據授權予以受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