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思敏 知名社會學者、社會學博士
名家專欄
高鐵時代降臨,“旅游聯盟”這個熱詞不斷升溫——甘肅省發布《河西五市旅游聯動發展總體方案》,以武威、金昌、張掖、酒泉和嘉峪關五市聯動建設旅游發展戰略聯盟;成綿樂城際高鐵沿線的成都、綿陽、德陽、樂山、眉山5市旅游部門簽訂《成綿樂高鐵旅游聯盟合作協議》;貴廣高鐵開通,貴州省近百家旅游企業也組成了“高鐵旅游營銷聯盟”;廈深動車開通一周年,福建、廣東也建立了“閩粵絲綢之路旅游推廣聯盟”。
在高鐵飛速發展的今天,幾大地區以組建旅游區域聯盟的形式,實現共同營銷,無疑已經成為一種現實大趨勢。
根據經驗,對于中遠程旅游來說,人們往往很難會僅僅因為某一個景區專門去一個地方。中遠程的旅游一般都表現為線狀或塊狀。所以對于旅游景區來說,往往是要推出一個目的地或一條旅游線路的整體形象,但是這個目的地通常是一個比較大的區域。高鐵的出現恰恰將時空的概念刷新了。單個區域以高鐵為紐帶,形成一個線狀旅游目的地。但我國現有的大量旅游聯盟中,很多卻是停留在口號和理論上。原因如下:
首先,從聯盟的主導者來看,“重形式、輕落實”。這樣的區域旅游聯盟很多是由政府主導,政府往往從區域整體規劃及發展機遇的角度出發,急于提出一個概念,做出一份規劃,成立一個聯盟,完成一個儀式,但對聯盟成立后的工作缺乏有效的跟進和落實。
其次,從聯盟的參與者來看,成本分擔及利益共享機制尚未建立。聯盟的每一個參與者的特點、優勢及所掌握的資源不一樣,成本如何分擔成了一個難題;旅游業涉及面廣,旅游聯盟的各個主體之間也存在收益大小、受益程度的不同,而影響積極性、發展可持續性等現實問題。因此,如果不能建立一套公開、公平、可操作的成本分攤、利益分享機制,聯盟就很難實際落地。
那么,未來要做好旅游聯盟,該如何付諸實踐呢?
首先切忌蜂擁而上。在合作聯盟簽訂之前,開展深入調查,特別是對市場需求和后續發展的研究。聯盟需要以產品為載體。區域旅游聯盟首先要找到共同利益,求一個最大公約數,不奢求全面,梳理出適合市場的產品來共同推;或由各相關主體組成一個大家共同出資的市場主體如股份制公司來操作具體產品,邁開“小而實”的步伐。
聯盟需要建立良好的溝通協調機制。實現有人負責、有人推進、有人監督;理順日常溝通協調的具體方式方法,建立系列制度和程序。
不要讓活動還只是停留在概念上,加上后期依托于產品的系列推介,就會促進區域旅游聯盟的知曉率不斷提升,品牌效應逐漸凸顯。
總之,區域旅游聯盟要真正實現資源、信息、市場等的共享,合理設計路線、做好分工,同時協調好成本分攤與利益分享,真正形成區域間旅游產業整體的有機融合,讓區域旅游聯盟實現從“貌合”走向“實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