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過年,鑒于PM2.5對大氣環境的影響,少放甚至不放煙花爆竹,成了人們移風易俗的自覺行動。過年燃放爆竹,在中國的歷史相當悠久。民俗學認為,爆竹起源于先秦時期已存在的“爆祭”活動。古人燃放爆竹,一般要從大年三十到正月十五的元宵節。啥事燃放、怎么燃放?各個朝代的習俗各有不同——
爆竹起源于先秦時期已存在的“爆祭”
先秦時期已存在的“爆祭”,是燃燒柴火以“敬神驅邪”的一種宗教行為。《周禮·春官》篇所記載的“九祭”中的第三祭,即是“爆(炮)祭”。“爆”,其實就是燒,但其與一般燒火不同的是燃燒時要發出聲響。這是先秦時期流行的一種“用火”方式,《詩經·小雅》中的《瓠葉》詩即稱,“有兔斯首,炮之燔之”。
竹子在燃燒時,因受熱會猛然炸裂而發出很大的響聲,最能達到“爆”的效果,所以竹子成了當時最受歡迎的一種燃料,故“爆竹”流行開來。宋代,爆竹又衍變成了“燎竹”,宋代文人袁文的《甕牖閑評》書中有“歲旦燎竹于庭”的記載。其對“燎竹”的注釋是:“燎竹者,爆竹也。”
在西漢辭賦家東方朔撰寫的《神異經》中有這樣一種說法:“西方深山中有人焉,身長尺余,袒身,捕蝦蟹……名曰山臊。其音自叫。人嘗以竹著火中,爆烞而出,臊皆驚憚。犯之令人寒熱。”這里所說的“山臊”是一種模樣怕人的猴科靈長類動物,又名“山魈”,如今在非洲仍然常見。或許是山臊身上帶有傳染性極強的病毒,“犯之則令人寒熱”,人接觸山臊后即生病,所以古人視之如妖魔鬼怪,傳說中怪獸“年”即是它的化身之一,故古人“爆竹”以驅之。
《神異經》是部志怪小說,盡管對其作者尚有爭議,但該書成書當不晚于六朝。這說明至遲在六朝時期,古人仍通過爆竹驅魅辟邪,并已移植于過年風俗中。從民俗史料所記來看,南朝梁宗懍在《荊楚歲時記》中也曾記載了當時的過年風俗:正月初一天蒙蒙亮的雞鳴時分,人們便起來,“先于庭前爆竹,以劈山臊惡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