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征得客人同意,就在賓館客房內擺放收費用品,賓館業主如此舉動涉嫌侵權違法。8月14日,記者在遼寧省工商局引導規范賓館(酒店)服務業經營行為解讀會獲悉,工商部門將在年內規范引導此類行為。
方便面、火腿腸、襪子、安全套……在我省一些賓館客房內,經常能看到這些收費物品。省工商部門表示,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和《遼寧省合同監督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在沒有明確告知客人的情況下,賓館業主就擅自擺放這些物品,侵犯了客人的合法權益。
為此,遼寧省工商部門提醒賓館(酒店)經營業者,房間內如果擺放收費物品,首先要征得客人同意。在此前提下,要向客人提供收費物品的名稱、數量、收費標準,幫助客人核對物品數量。同時,要告知客人并與客人約定,如果出現物品包裝拆開、損壞、淋濕等情況,客人需要支付費用。如果客人拒絕約定,賓館(酒店)必須撤掉收費物品。(朱忠鶴)
(責任編輯 :任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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