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逼近玄奘埋骨古剎”追蹤
昨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北京辦事處告訴南都記者,教科文組織已經得知興教寺拆遷一事,和中國政府相關部門溝通過了,正在做調查、跟進,之后將有一個報告出來。記者了解到,昨日興教寺退出申遺的決定仍然沒有改變。當地政府方也未作出相關回應。
昨日,微博上有@寬池法師的賬號出現,該賬號發了3條微博。寬池法師是興教寺的住持,興教寺有關人士昨日告訴南都記者,這個@寬池法師的賬號不是寬池法師本人開的。興教寺聲明,網上任何以寬池法師或者寬樹法師開的微博,都不代表他們本人,也不代表興教寺。
此外,南都深度微博賬號@南都深度發布興教寺拆遷的新聞后,該微博得到了著名文化人士白先勇的微博轉發。興教寺有一方民國石碑,上面刻有白先勇的父親白崇禧的名字。
[聲音]
昨日,部分宗教人士及研究學者接受了南都記者采訪,針對興教寺拆遷問題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知名宗教人士星云大師:“中國之大不能容不下一個興教寺”
昨日,知名宗教人士星云大師在媒體發言稱,“這個大唐興教寺,是中國的光榮,唐玄奘為中國佛教創下多個第一,第一個溝通國際文化,第一個冒險犯難的留學生,第一個在長安輔助政治有功的。所以,現在將他的歷史拆除,是對文化的毀傷。”針對興教寺新增建筑,星云大師認為,“每一個古代建筑,都會因應需要,慢慢地擴建擴增,既然擴建到現在的樣子,就不該拆除它。希望能對工作了解后,有個和平的解決辦法。中國的土地之大,不能連一個玄奘的興教寺都不能容。”
中國宗教學會理事、西北大學佛教研究所所長李利安:“拆遷要考慮文物保護與宗教法規銜接”
昨日,中國宗教學會理事、西北大學佛教研究所所長李利安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提到,如果興教寺部分建筑確實違規,也要探討法律的合理性問題了,“一方面興教寺是宗教活動場所、漢族地區全國重點寺院。另一方面,興教寺也是全國重點文保單位。這兩個方面,從宗教、法規細究起來有些沖突。《宗教事務條例》規定,僧團對寺廟有使用權、管理權,甚至有些法規明確指出有財產所有權。”
李利安認為,“現在的問題是,過去已有的建筑,重新改建了,算不算違規?興教寺的齋堂在過去絕對存在過。目前的齋堂是后來重新蓋的,土木結構變成了鋼筋混凝土建筑。1987年我在那個齋堂吃過飯。興慈樓的地方過去就有僧舍,只是改造的尺度大了,像個樓房模樣了,確實不協調。但是興慈樓處于一個角落,不影響主體三院的框架結構,不影響中軸線的結構,不礙大局。幾千平方米拆掉,僧人在哪里住呢?最早的規劃里,禪堂要拆,聞慧堂要拆,三藏院的東、西配殿也要拆。現在這幾個地方保護下來了。但現在的拆遷規模依然占到了寺廟的一半以上。”
李利安提到,即使要拆遷,現在有很多問題沒有得到解決,“雖然拆遷的建筑不是文物,但僧人的吃住問題沒有安頓。僧人搬遷的分寺和興教寺外觀、內在的關系沒有解決。興教寺未來的管理權歸屬,也都沒有落實。管理方面,怎么能夠確保是興教寺統一管理?僧人在寺廟外面居住,未來的宗教活動很不方便。新建的區域中軸線怎么處理?”
陜西省社科院宗教研究所副所長李繼武:“拆遷或導致寺院改變性質”
昨日,陜西省社科院宗教研究所副所長李繼武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認為,“不管拆多少建筑,是上世紀90年代之前的建筑還是之后的建筑,實質的問題是,你有沒有權力拆?拆遷是不是在政府職權之內?拆遷有沒有經過正當的法律程序?”
此前,《中國佛教協會發言人就擬拆除西安興教寺部分建筑答記者問》指出,“任何改變興教寺宗教活動場所屬性的行為,必須經國務院批準同意,否則是無效和非法的。”李繼武認為,“拆遷不僅僅改變幾個房子,而且改變寺廟的性質,可能導致宗教活動場所成為文物展覽館。這不符合國家對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要求或規定。僧人在宗教活動場所內進行宗教活動是有法律依據的。拆遷行為導致他們宗教信仰的權利被侵犯。”
李繼武分析,“第一,政府有必要考慮,有沒有必要把興教寺納入申遺的范圍內。第二,絲綢之路申遺點,陜西有7處。申遺的其他6個點都是文化遺址,沒有僧人活動。這些點都是純粹的文保單位,由文管所管著。只有興教寺是宗教活動場所。為了‘申遺’,把僧人攆出來,這個結果應該權衡一下,值不值得。有關部門只考慮‘申遺’,沒有考慮影響宗教活動的因素。沒有僧人的寺院以后只能叫寺院遺址。申遺的一方忽略了僧團的基本權利。他們只看到3個塔是遺址,沒有考慮到這3個塔是寺院的有機組成部分。”
李繼武還提到,“在興教寺拆遷這個事件中,中國佛教協會明確表態,但沒有看到地方相關佛教協會的表態。如果相關佛教協會在這種情況下不表態,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
(責任編輯 :范源媛)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