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旅游監管工作要加強旅游市場綜合監管、加強旅游誠信體系建設、提升旅游服務質量、推進旅游標準化建設,營造良好的旅游環境和氛圍,為塑造山西美好形象做出貢獻。”10日,山西省旅游發展委員會副主任王琳在全省旅游監管工作會議上如是說。
10日,2017年山西全省旅游監管工作會議在晉中市召開。談及過去一年山西全省旅游監管工作,王琳認為,2016年,山西全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聯合相關部門加大旅游市場檢查力度,基本構建了從旅游部門單打獨斗到齊抓共管的旅游市場監管新格局。
為了更好的發揮旅游監管工作的基礎性保障作用,王琳在會上提出,2017年,山西要進一步加強旅游市場綜合監管、全面提升旅游服務質量、推動文明旅游和志愿者服務工作、要加快旅游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以期確保山西全省旅游市場秩序平穩有序。
其中,在加強旅游市場綜合監管方面,山西省旅發委要創新綜合監管機制。對此,王琳介紹稱,要借助山西全省旅游體制機制改革的春風,充分發揮綜合協調的作用,主動作為,推動綜合監管機制改革創新;2017年,山西省旅發委計劃推動忻州市、晉中市建立旅游警察、旅游工商分局和旅游巡回法庭,爭取率先在五臺山、平遙古城試點。
另外,山西計劃2017年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三次旅游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依法重點打擊虛假違法廣告、價格欺詐、欺客宰客、超低價惡性競爭、非法“一日游”等旅游市場頑疾。
在推動文明旅游方面,王琳表示:“山西省出境游的重點是周邊國家和地區,旅游目的大多是購物游、掃盲游,發生不文明行為的可能性較大,一定要著力抓好赴周邊國家和地區游客的教育引導工作,不斷減少旅游不文明事件的發生。”
同時,王琳還稱,2017年,要將文明旅游內容作為每次旅游市場秩序檢查的重點內容,對山西省內主要出境游組團社行前說明會開展情況進行抽查。推行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并把文明旅游作為必要內容納入文本。通過旅游合同對雙方文明旅游行為進行約定,既規范旅行社的導游、領隊文明服務行為,又要求游客遵守文明旅游的《公約》和《指南》。
另外,還要重點抓好組團單位和旅行社出境游團隊的教育培訓,堅持雙重行前教育,把每一個組團單位、帶團組織和個人都納入文明素質教育的范圍,強化領隊和導游管理,建立領隊和導游文明教育引導責任制。要求領隊與旅游目的地導游做好對接,普及目的地風俗習慣和有關禁忌的宣傳,特別是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把依法出游作為最起碼的要求。按照人到哪里、文明出游的教育引導跟進到哪里的要求,落實領隊和導游在全過程的責任,并對不文明行為重點追溯游客本人和領隊、導游雙向責任。
為了更好的推動文明旅游,山西省旅發委按照國家旅游局《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對于在山西省內發生的不文明行為和本省居民外出旅游發生的不文明行為,建立記錄檔案,審核上報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符合條件的公開案例。
“山西省旅游業大發展時代已經到來,發揮好旅游監管工作的基礎性保障作用,責任重大,我們要扎實推進旅游市場監管工作,確保全省旅游市場秩序平穩有序,為早日建成富有特色和魅力的文化旅游強省做出積極貢獻。”王琳說。(劉小紅)
(責任編輯 :葉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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