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晚報記者 聶映榮 通訊員 顏英華 實習生 李沁昕
旅館未按相關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并實名登記,有可能會被開出反恐罰單。昨日,由湖南省反恐怖工作領導小組主辦,湖南省公安廳反恐怖總隊具體承辦的湖南省《反恐怖主義法》宣傳周活動正式啟動。在啟動儀式上,省反恐辦相關負責人通報,今年,長沙、衡陽、湘潭、懷化等地均開出了本地區的第一張反恐罰單,其中,長沙一家旅館因未實名登記顧客信息,藏匿涉恐人員,被開出反恐罰單。
規定 住宿、客運等單位均可能被開罰單
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正式實施的第一年,這是一部全面系統規范反恐怖主義工作的綜合性法律。隨著這部法律的實施,“反恐罰單”這個新詞匯也走進了大家的視野。
據介紹,反恐罰單是指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相關規定的公民和法人所作出的行政處罰。值得大家注意的是,并非只有進行恐怖活動才會違反該法,一些看似平常的情況也有可能會被開出反恐罰單。
“旅館、賓館不查驗登記顧客身份信息;網吧不查驗上網人員身份信息;快遞公司不對寄遞物品進行安全檢查或開封驗視,都可能違反此法。”省反恐辦副主任、省公安廳反恐怖總隊倪無名介紹,《反恐怖主義法》對金融、電信及互聯網、物流、公共服務行業等眾多單位及個人,都有相關的法律責任規定。
比如《反恐怖主義法》第86條規定,電信、互聯網、金融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0萬元以上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住宿、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有前款規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門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萬元以下罰款。
案例 旅館未實名登記被開反恐罰單
啟動儀式上通報,《反恐怖主義法》頒布實施以來,長沙、衡陽、湘潭、懷化、永州等地已開出本地區的第一張反恐罰單。
倪無名介紹,今年5月,長沙一家小旅館因為未按照《反恐怖主義法》相關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并實名登記。警方事后查出,該旅館其中一名客戶是涉恐人員,警方依法對其開出了反恐罰單,這也是長沙開出的第一張反恐罰單。衡陽的第一張反恐罰單也是因為同樣的原因開出。
而全省第一張反恐罰單來自懷化,今年4月,一名青年因傳播暴恐音視頻被警方查獲。最后,他被處以8000元罰款,并被拘留15日。
此外,湘潭的第一張反恐罰單來自于物流行業,一家快遞公司未按照相關規定,對寄遞物品進行安全檢查或開封驗視,被開出反恐罰單。永州的第一張反恐罰單則來自于客運行業,該市某長途客運站內的一輛長途客運車輛未落實相關規定,在站外接客上車,并未查驗登記乘客身份信息,被開出反恐罰單。
(責任編輯 :葉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