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合肥8月15日消息(安徽臺記者蔡薇)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近日,安徽省物價局出臺了《安徽省旅游景區門票及相關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重新明確了門票價格優惠政策和景區門票提價的相關政策。
管理辦法重新明確了政府定價范圍,將政府定價范圍限定在對外開放的、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門票及景區內壟斷性的交通運輸服務價格;對非利用公共資源建設的景區及景區內非壟斷性的交通運輸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依法自主確定價格水平,不再實行政府定價管理。提高門票價格應當提前6個月向社會公布,并按規定實行聽證,不得在勞動節、國慶節和春節期間及之前的一個月內上調。
管理辦法明確要求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或調整景區門票價格,要堅持既有利于增加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又兼顧補償服務成本和資源價值的原則,保證門票價格在合理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同時對社會反映較為集中的隨意設置園中園門票、捆綁銷售、強制消費等進行了嚴格規范。凡設置園中園門票及聯票的要實行公示,由游客自愿選擇,聯票價格應低于各單項門票價格之和。
管理辦法重新明確了門票價格優惠政策,對6周歲以下或身高1.2米以下的兒童、65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殘疾人免門票游覽;對6至18周歲的未成年人、60至65周歲的老年人、學生、現役軍人等群體減半收取門票價格;愛國主義教育基地、游學見習基地、 紅色旅游景點對未成年人、大中專學生集體參觀實行免費開放。鼓勵景區結合各自特色擴大門票價格優惠范圍,建立對特定群體的免費開放日活動。
管理辦法要求,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景區質量等級評定與門票價格水平懲戒聯動機制,景區價格執行情況將作為景區質量等級評定和復核指標,對降低、取消質量等級的景區,相應下調門票價格,建立相互協調的門票價格監管機制。
(責任編輯 :葉瑋)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