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 羅云鵬 攝
中新網西寧7月5日電 (孫睿)記者5日從青海省環保廳獲悉,為更好地保護湖泊生態環境,根據國務院統一部署,青海省環保部門將對可魯克湖等44個納入規劃的水質較好湖泊實施保護。
青海省是中國多湖泊的省份之一,共有湖泊439個,面積13385.7平方千米,占全國湖泊總面積的15.8%;僅次于西藏自治區,居全國第二位。其中,內流區共有湖泊212個,面積10908.7平方千米,外流區有湖泊227個,面積2463平方千米。
青海省環保廳污染防治處工作人員介紹,青海省湖泊眾多,其中大多數受人類活動影響較小,水質良好且保持穩定,但少數湖泊(水庫)受社會生產生活影響,近年來水質出現不同程度惡化趨勢,急需保護。為推進該省湖泊保護,根據青海省政府批復的《青海省湖泊生態環境保護規劃(2012年-2030年)》,目前全省49個水域面積大于20平方千米的湖泊、9個水域面積大于10平方千米的水庫,共計58個湖泊列入保護范圍。按照湖泊受人為活動影響程度和受影響活動類別,將列入規劃的湖泊分為四大類,根據其生態環境實際,采取不同的保護對策。
同時,國家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試點工作自2012年啟動以來,目前,青海省已有可魯克湖、龍羊峽水庫、李家峽水庫和黃河源區湖泊群等4個湖泊(水庫、湖泊群)項目先后被列入國家水質較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支持范圍,其中,可魯克湖為專項資金重點支持的湖泊。
“截至2015年年底,各湖泊(水庫)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已累計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2.9億元,重點實施了湖泊生態環境安全調查和評估、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流域污染源治理、生態修復與保護、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等五大類項目。按照國務院有關要求,青海省將進一步加大水質良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力度,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支持,推動更多湖泊生態環境保護項目的實施。”青海省環保廳污染防治處工作人員說。
據記者了解,目前,青海省各湖泊(水庫、湖泊群)生態環境保護項目有序實施當中,其中,可魯克湖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將于今年年底前完成,龍羊峽水庫、李家峽水庫、瑪多湖泊群項目將于2018年年底完成,這些項目的實施,將有效推進湖泊(水庫、湖泊群)水質及周邊生態環境的保護。(完)
(責任編輯 :葉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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