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大巴的商業組織方式具有自己獨特的模式,要強調預防為主、全程管理,全面建立面向事故預防和風險控制的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的全程監管機制
□特約評論員謝朝武
旅游業是車輪上的產業,安全順暢的交通是旅游業有序運行的基礎。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是旅游活動中的重要事故類型,嚴重威脅和影響了旅游活動的整體安全。
從近年的案例來看,旅游大巴安全事故常見的風險原因包括大巴制動系統技術不良、行駛中車速過高、司機未按操作規范駕駛、疲勞駕駛、彎道違規超車、道路環境不利、雨霧氣象環境不利、超載等各種來自車輛設備、人員、環境和管理等層面因素。從理論上說,為游客提供交通服務的旅游大巴和為一般民眾提供交通服務的常規客運車輛并沒有本質的差別,其安全性和事故發生率也沒有明顯的差異,但旅游大巴的商業組織方式具有自己獨特的模式,要強調預防為主、全程管理,全面建立面向事故預防和風險控制的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管理的全程管理機制。
首先,事前的預防管理是減少旅游交通安全事故的關鍵。相關部門要積極建立覆蓋旅行社、租車公司、旅游大巴和司機的四級旅游交通信息系統,實現旅游行政部門對旅游大巴及大巴使用者(旅行社和游客)、經營者(租車公司)和駕駛者等信息的全面掌握,從源頭監管設備安全、使用安全和駕駛安全,通過信息系統設置的技術門檻來避免超載和疲勞駕駛。要通過強化包車客運信息監管系統,實現旅游包車安全的監管工作不缺位、不越位。比如,對于散拼團的車輛使用要加強信息管理和安全審核,避免散拼團人員超載或使用不合格車輛導致事故。
對旅行社來說,要自覺執行旅游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自覺維護旅游大巴的安全或租賃使用安全的旅游大巴。要從運營資質、駕駛資質、安全信用、安全記錄、違法記錄、車輛維護記錄等層面全方位加強安全審核,確保車輛設備和駕駛人員的基礎安全。旅行社要合理、科學地使用或租賃旅游大巴,避免游客人數超過車輛法定人數導致超載,避免長時過度使用車輛導致司機疲勞駕駛。
對于旅游大巴租賃企業來說,要大力加強安全制度建設,強化大巴安全裝備的配置,確保應急出口的通暢;要強化大巴日常的檢查與維護,避免突發機械故障導致的安全事故;要突出強調安全駕駛培訓等相關培訓工作,提高駕駛人員規范、安全駕駛的知識、技術和意識,要特別強調對司乘人員進行應急技術培訓和演練,特別是對翻車、起火等事故情景要常訓常練、深入司乘人員骨髓;要建立規范化的事故逃生操作規范,杜絕駕駛人員不顧游客安危私自棄車逃生的現象,要通過規范化操作和應急操作提高事故情景下游客的逃生機會。
其次,事中的風險控制是減少旅游交通安全事故和損失的基礎。旅行社和旅游大巴企業要合作建立旅游乘車安全規范,要像航空公司一樣在行前對游客進行簡要的安全培訓和安全提醒,幫助游客掌握應急情景下的逃生技巧;旅行社應合理安排旅游交通路線,駕駛人員和導游人員應該科學執行旅游行車路線;在旅游大巴發車前,駕駛人員應該堅持例行的安全檢查工作,把設備隱患消除在發車之前;在旅游大巴行車過程中,駕駛人員應堅持安全駕駛規范,不違規超車、不冒險行駛、不激進行駛,科學認知行駛中可能碰到的各類風險因素,遇到雨霧冰雪等不利的氣象因素更要小心防范、謹慎行車。
導游人員應該協助和提醒駕駛人員安全工作,對于存在疲勞駕駛、違規駕駛的現象要主動提醒和制止,避免因此導致各類事故;在遭遇突發事故的情景下,導游和司乘人員應該提前或立即發布風險信號,引導游客進行緊急避險和疏散逃生;游客應該積極爭取自己的安全權益,對于車輛存在明顯隱患、逃生錘等安全設施配置不全、車輛存在人員超載、司機危險駕駛等情形應該立即報警求助。在事故情景下,要學會冷靜應對并有序、科學地避險逃生,這是減少事故死傷率的重要途徑。
再次,事后的處置救援和善后工作是減少事故損失和影響的重要途徑。我國的應急機制非常重視事故發生后的緊急處置和醫療救助,這對于有效減少事故后的人員傷亡具有重要作用。在這個基礎上,應該真正重視事故教訓的總結、宣傳和懲罰反饋,建立基于商業保險承擔風險賠償的機制。
在我國,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和旅游大巴管理并不缺乏法律法規,也不缺乏安全的車輛設備,但卻缺乏細致深入的管理系統和有足夠安全意識與安全堅持能力的人員系統。在旅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政府有關部門、旅行社、旅游租車企業、駕駛人員和游客群體應該共同努力,全面建立融事前風險預防、事中風險控制、事后事故處置為一體的全程安全管理系統,并真正建立主動預防性道路安全風險管理機制,有效保障旅游活動中的道路交通安全。
(責任編輯 :葉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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