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徐巧月)據吉林省旅游監察總隊統計,截至2016年5月末,吉林省共計21家旅行社未建立出境旅游保證金銀行委托管理業務。近日,吉林省旅游局公布了這些旅行社的名單,并提醒廣大旅游者繳納“出境旅游保證金”要選擇旅行社、游客、銀行三方共管形式,謹慎選擇未辦理或是未實施“出境旅游保證金”第三方托管業務的旅行社,以保障資金安全。
據了解,這21家未建立出境旅游保證金銀行委托管理業務的旅行社分別是:吉林省海峽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吉林省阿拉丁旅游有限公司、吉林省泛美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吉林省環球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吉林市神龍分公司、吉林省環球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平鐵西郵政分公司、吉林省環球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梨樹南大路郵政分公司、吉林省環球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雙遼中興郵政分公司、通化交通旅行社、吉林省文化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通化市東昇分公司、吉林省文化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通化市國泰分公司、吉林省青年商務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通化光明郵政分社、吉林省青年商務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柳河東街郵政分社、吉林省青年商務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通化縣新風路郵政分社、南京途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通化分公司、沈陽鐵道國際旅行社(集團)有限公司通化分公司、琿春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延邊阿里郎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琿春三疆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琿春宇通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吉林省環球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梅河口分公司、吉林省飛揚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梅河口市新天地分公司。
吉林省旅游局稱,如發現以現金形式收取“出境旅游保證金”或將“出境旅游保證金”轉入個人或企業賬號的旅行社,游客可以撥打吉林省旅游舉報電話或當地旅游投訴電話進行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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