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團購套餐索要發票遭拒
“團購的套餐,為什么不提供發票?”昨日,市民鄭先生致電長江日報新聞熱線投訴稱,他和朋友通過美團網在漢口一飯店團購了一桌588元的套餐,用餐結束后,卻被商家告知無法提供發票。
家住漢口二七路的鄭先生說,近日,他和朋友在美團網上檢索發現,離家不遠的一家飯店在做團購,一個包含18道菜的套餐,售價僅588元。
“覺得很劃算,當時就下單了。”前日中午,一行人來到該飯店用餐,吃完后,鄭先生向前臺收銀員索要發票,卻遭到拒絕:“團購已經是優惠讓利了,我們從不向團購顧客提供發票。”
鄭先生和朋友據理力爭,商家仍不為所動,僅僅給了鄭先生等人一張沒有加蓋任何公章的結賬單。
對此,鄭先生難以認同:“團購雖然便宜,但同樣是消費。消費了,卻不提供發票,商家這不是偷稅漏稅么?”
昨日,長江日報記者就此致電該飯店,接線人員稱,團購不提供發票是行業慣例,對于具體原因則不愿多說。
長江日報記者致電美團網。一田姓客服人員稱,商家應向消費者提供發票,“春節期間,由于運營成本高,個別商家出于利潤考慮,可能不愿提供發票”。她表示,消費者遇到此情況,可將相關情況反映至美團網客服,客服將與商家協調,盡快為消費者補開發票。
律師說法>>>
團購不開發票
涉嫌偷漏稅
昨日記者先后致電武昌、漢口5家餐飲店,均被告知“團購不能開發票”。其中一家餐飲店的工作人員坦言:“做團購本來就是賠本賺吆喝,哪還開得起發票。”
市消費者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稅務法》相關規定,消費者有權索要購物或消費憑證。
湖北普明律師事務所律師邱華稱,團購網站僅作為信息發布平臺提供團購信息,消費者實際是與商家發生消費關系,商家若拒絕提供發票,涉嫌偷稅漏稅。(記者劉智宇)
(責任編輯 :歐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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