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源
2015年11月30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執董會批準人民幣加入特別提款權(SDR)貨幣籃子,新的貨幣籃子將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生效。屆時,人民幣將與美元、歐元、日元和英鎊一道構成SDR貨幣籃子,并可以自由使用。這必將對我國龐大的出境旅游市場帶來極大的影響。現行條件下,我國公民出游花費結算方式絕大多數遵循“人民幣-旅游目的地國家貨幣-人民幣”的路徑,隨著人民幣國際化進程的加快,可以預見我國公民出游花費結算方式將會轉變為“人民幣-人民幣”的路徑。這種轉變從公民個人來講降低了匯兌成本,減少了出游花費,從國家層面來講,可以伴隨日益壯大的出境游市場實現人民幣的全球流通,進而獲取人民幣回流的額外收益。
一、我國公民出境游消費主要結算工具
1.現金。現金的優勢在于便于準備,可按照目的地流通的貨幣提前準備,在旅游目的地可以輕松地被任何人接受,被拒風險小。但目的地主權貨幣可能無法在我國兌換獲得,同時如果數額較大,隨身攜帶存在丟失被盜風險。加上假鈔的泛濫,美鈔以及各國對本國貨幣管理規定的不同,現鈔也沒有想象的那么好使。如新加坡規定,如果現鈔有任何破損,可拒絕接受。
2.旅行支票。近年作為新的結算工具,旅行支票正日益被旅游者和酒店、銀行所接受。它具有很多優點,如,發行機構信譽良好,大部分是國際性金融公司或銀行。同時它的面額固定,從10元至100元乃至1萬元不等,安全性良好。在購買時需初簽,在兌付時需要當面簽字,二者必須相符。但它的費用較高,在購買時必須支付10%的手續費用,同時旅行支票丟失的話無法進行掛失處理。
3.銀行匯票。一般由辦理國際業務的外匯銀行開立、資信可靠、費用低廉。一般銀行只收千分之幾的手續費,幣種和金額可以自由選擇。隨著金融全球化的不斷發展,大多數國際性銀行遍布全球,銀行匯票兌付起來很方便。它的弱點是必須通過銀行,在旅店和餐飲業不易被接受,尤其是在遠離銀行網點的地方不容易兌現。
4.信用卡。隨著信用卡的不斷發展,我國出境游公民使用信用卡進行結算的比例越來越大。目前,我國流行的信用卡分為兩種,一種是單幣卡,就是只用人民幣進行記賬的信用卡;一種是雙幣卡,市面上普遍是指用人民幣和美元兩種貨幣記賬的信用卡。出境消費時,單幣卡會兌換為旅游目的地主權貨幣,如果當地的主權貨幣無法直接兌換,則會通過美元進行結算,而記賬貨幣則是按照當時的匯率折算成人民幣進行記賬,回國后消費者直接還人民幣即可。而雙幣卡在境外消費時直接以美元記賬,消費者回國后需要自行購買美元償還賬單。
二、我國公民出境游消費結算模式的本質邏輯
1.購匯、消費、還匯的消費路徑。一個典型的出境游消費結算包括:買方、買方結算機構、賣方結算機構、賣方。由于賣方只接受本國貨幣或世界貨幣,所以買方不管是用現金、旅行支票、銀行匯票還是信用卡,都遵循著購匯、消費、還匯的消費路徑。現金、旅行支票、銀行匯票很明顯,信用卡較為隱蔽,但其本質還是如此。因為貨幣的主權屬性,人民幣在旅游目的地并不能自由流通,如果游客要消費,就只能先兌換成當地貨幣或者世界貨幣美元,只是這個過程是由買方結算機構完成的,而不是由消費者自己完成的。
2.消費回流和投資回流的雙重利好。消費回流和投資回流都是相對旅游目的地國家而言,基礎是被購匯、消費、還匯模式掩蓋下的旅游目的地國家貨幣的流出和流入。在游客出境消費時,需要購匯,這意味著旅游目的地國家貨幣的流出,從當地流入到了我國出境游公民手中。由于貨幣的主權屬性,這些貨幣在我國境內基本無用,只有在當地消費掉才物有所值,這樣就拉動了當地的消費、就業等,這就是消費回流。在游客歸國償還賬單以后,我國金融機構收到的旅游目的地國家貨幣同樣由于貨幣的主權屬性只有拿到旅游目的地國家才能獲取收益,這就是投資回流。
3.鑄幣稅的巨額暴利。看似簡單的貨幣兌換行為,實際上是一個成本極不對等的暴利游戲。舉個例子,100元人民幣兌換10美元,我國游客獲得100元人民幣的成本是需要付出一天的辛苦勞動,而美國印制10美元只需要花費不到1秒鐘的時間、不到1分錢的成本,這中間的差額就被稱為鑄幣稅。這并不是結束,因為美元只有購買美元資產才能獲得收益,手中的美元必須或消費或投資到美國,這就導致了消費回流和投資回流的雙重利好。
三、我國公民出境游消費結算模式的變革方向
如果我們能夠改變出境游的結算模式,將購匯、還匯的過程讓旅游目的地國家來承擔,變我國出境游公民消費結算模式由“人民幣-旅游目的地國家貨幣-人民幣”為“人民幣-人民幣”,剔除貨幣轉換,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直接用人民幣交易和結算,就會實現人民幣從旅游目的地國家到我國的投資回流和消費回流,極大地促進我國經濟發展。而現在我們具備了這樣的條件。
(一)我國公民出境游消費規模日益壯大。根據2014年中國旅游業統計公報,中國公民出境旅游人數達到1.07億人次,旅游花費約5830億元。據中國旅游研究院數據顯示,我國出境游人數和購買力已連續3年居世界第一,2015年中國公民出境游人數預計將實現16%的增長,首次突破1.2億,出境消費將達到1.1萬億元。面對如此巨大的消費規模,任何一個旅游目的地國家都不會輕易放手,這給推進我國公民出境游消費結算方式變革提供了客觀條件。
(二)人民幣國際化進程加快。2015年11月30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執董會批準人民幣加入特別提款權(SDR)貨幣籃子,新的貨幣籃子將于2016年10月1日正式生效。屆時,人民幣將會成為自由使用貨幣。同時,近年來我國各大金融機構紛紛在國外設立分支機構,尤其是中國銀聯與世界主要收單行之間的合作日益加深,人民幣清算業務日益深化,我國央行也與一些國家簽訂了貨幣互換協議,為我們推動出境游公民消費結算方式變革提供了充分條件。
(三)我國出境游公民境外消費存在被宰客風險。近日,有媒體報道中國游客赴日“掃貨”受騙的情況。因為中國游客具有很高的消費意愿,加上日本產品質量、價格、服務、品類在中國游客心目中有較好的口碑,游客對于在日本消費的警惕心理較差,以致于被帶到所謂的正規“免稅店”消費,而這里的售價高出進貨價好幾倍,甚至10倍。我國出境游公民境外消費環境為我們推動出境游公民消費結算方式變革提供了現實需要。
為此,建議如下:
(一)加強調研,摸清現狀,有的放矢。利用我駐外辦事機構,同時與我主要金融機構的海外子公司加強合作,對我國公民出境游主要旅游目的地的消費結算場所、結算方式進行專項調研,推動其納入雙邊貿易談判。同時,積極與旅游目的地免稅店經營公司、主要購物場所管理層溝通協調,推動其提供購物便利。
(二)放寬我國出境游公民隨身攜帶人民幣2萬元的限額規定。配合我國人民幣國際化戰略,加強與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相關部門的政策溝通協調,考慮適度放寬目前我國公民出境游攜帶人民幣2萬元限額的規定,提高我國公民出境游消費使用人民幣結算的比率,在主要旅游目的地形成一定量的離岸人民幣規模,進而提高人民幣的可自由使用、自由兌換度,降低我國公民出境消費的成本,提高本幣國際接受率。
(三)創新金融產品,服務出境游公民消費結算變革。加強與國有銀行、各大國際性金融機構等溝通協調,鼓勵其針對出境游消費結算變革,創新金融產品,尤其是配合亞投行、“一帶一路”產業投資基金等重大戰略機遇,在促進我國境外消費實現投資、消費雙重回流的同時,提高我國金融國際化和話語權。
(四)大力宣傳推廣人民幣收單、清算機構等。針對當前信用卡使用率越來越高的現實情況,要加強與中國銀聯、支付寶、微信等主要收單、清算機構的合作,在我國公民主要的出境游消費目的地加大宣傳推廣,尤其是在主要的購物場所,鼓勵其接受人民幣清算。對于世界清算巨頭VISA、MASTER等,要加強與其的合作,降低收單費率,并推動其接受人民幣清算相關規則。
(五)制定并推廣境外購物場所認證。現在已經出現了我國公民出境游消費被宰的現象,可以考慮進行我國公民出境游購物場所認證,制定標準,將結算方式作為其中一項硬性標準首先在我國公民出境游消費集中地區進行推廣,引導我國公民境外消費盡量到通過我們認證的商店,以便保護我國公民利益。同時針對該認證,建立一定的配套激勵機制,鼓勵國外主要商場接受該認證,進而推動我國公民出境游消費結算方式變革。同時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我國國際規則話語權。
(六)做好出境游旅游目的地購物宣傳引導。在適當情況下,通過降低團費、購物補貼等可能的手段引導我國公民出境游盡量到接受人民幣自由流通的旅游目的地。通過價格手段引導我國公民出境購物消費盡量到能夠實現消費、投資回流的場所,同時對于不接受我國人民幣自由流通的旅游目的地也可以考慮適當的提高消費成本。
(七)支持我國優質百貨零售等企業走出去。支持我國優質百貨零售等企業走出去,在我國公民出境游主要購物場所按照利于我國境外消費清算的規則設立購物商店,支持人民幣清算。一方面大量的消費拉動有利于減輕我國企業走出去的生存壓力,另一方面也有利于這部分消費回流我國境內。
(作者單位:國家旅游局政策法規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