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杭州12月3日專電(記者馬劍)記者3日從浙江省財政廳獲悉,紹興市近日在全省率先構建河流生態補償機制,以進一步完善曹娥江水環境治理制度化體系架構。
據悉,紹興市所構建的河流生態補償機制對不同區域的考核指標予以明確。河道出境斷面高錳酸鹽指數、氨氮和總磷三項指標年度均值成為考核的參考指標。其中,上虞區、袍江經濟技術開發區、柯橋區、濱海新城三項指標均應達到Ⅲ類,或兩項達到Ⅲ類,另一項不低于Ⅳ類,且該項指標比上年改善。同時規定,除新昌縣外,當地出境斷面水質必須好于入境斷面水質。
按照“多受益、多承擔”的原則,紹興全市財政每年將統籌安排不少于2000萬元曹娥江生態保護專項考核獎勵資金,其中市財政統籌安排每年不少于1000萬元,曹娥江沿岸區(市、縣)、開發區安排1000萬元。
資金采取?顚S、結轉留用的原則,在分配導向上向基層和上游傾斜,主要用于保護區范圍內的水環境保護、生態修復治理、環保設施建設等。
(責任編輯 :歐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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