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名為《大理洱海保護費調研問題》的文件在網上傳開,按該文件方案,“湖區及離湖區100米范圍內,臨海一側客棧等住宿業,按其客房數量,每間每月2000元收取!睋碛10間客房的洱海海景客棧每年要交納24萬元保護費。對此,洱?蜅=洜I戶“紛紛訴苦”。(11月24日澎湃新聞網)
如果沒有名為《大理洱海保護費調研問題》的文件為“前綴”,那么,“客棧每年要交納24萬元保護費”的表述是令人詫異的。然而,即使明白了所謂的“保護費”是指環境保護費,但在旅游開發導致大理洱海環境污染加劇的既成事實下,官方才開始討論對經營者收環保費,也是屬于這個旅游開發項目的敗筆。
以收取環保費來解決環境污染問題,本來就是屢遭輿論質疑的治理手段。人們對環保費并不陌生,但對環境污染更眼見為實。當環境污染形成后,環保費能不能“買來”治理的良藥,一直沒有得到有效的驗證。如果說有些環境污染問題是有歷史原因的,那么,作為新興旅游開發項目,為何還要重蹈覆轍?難道在相關的旅游項目開發過程中,沒有將保護環境列入計劃?就如生了一個孩子,等到孩子拉屎時,才想起需要買尿布的錢?
11月24日上午,云南省物價局收費管理處方面表示,網傳文件屬實,系在一個內部座談會上被參會的客棧經營者傳播出去的,該文件只是一份內部討論資料,距離具體施行尚需多層論證。顯然,環保費只是一枚“馬后炮”,是在對大理洱海環境污染加劇措手不及下的倉促之舉。而這種“倉促”,暴露出這個開發項目本身的不計后果。
按理來說,旅游景點與環境污染是格格不入的。然而,就像再高檔的酒店客房也要配備抽水馬桶一樣,“量入為出”是基本常識。那么,在開發旅游項目時,必須全面考慮整個運行布局,而不能只著眼于“產能”,忽略了必然產生的“排泄”。把旅游開發中的“生財之道”鋪的嚴絲合縫,而需要花錢的“下水道”卻草草了事。
這其實不是一種疏忽,而是在急功近利發展模式下的一種通病。如果把對旅游景點的開發,當做發展當地經濟的長遠之計,更或者在旅游經濟中注入文化元素,就不可能把一種以青山綠水為資本的生意,做出了污泥濁水的結果。這不僅體現在景點的環境上,更體現在服務質量上,屢屢曝出的景點“宰客”事件,都說明相關景點把游客當成了“會走路的人民幣”。
如今,面對洱海污染加劇,保護壓力較大,當地相關部門首先想到的還是“收錢”。盡管治理環境確實需要花錢,但在考慮怎么收、收多少的同時,有沒有想好了怎么治理,需要花多少錢?這就難怪網友質疑,“官方除了收錢,還能做什么?”事實上,在拿出具體治理方案之前,一開口就是收錢,別說洱海客棧經營戶“紛紛訴苦”,連公眾都感到擔憂。有網友評論稱:雖然是客棧老板交費,但最終還是會轉嫁到游客身上來,形成惡性循環。
無論如何,對經營者加收環保費,是大理洱海旅游開發項目的一個敗筆。如果在對洱海環境污染加劇沒有切實可行的治理措施之前,“收錢”是十分難看的。人們何嘗不會這樣想:開發旅游項目是來錢的事,而景點出現了環境污染也同樣是“來錢”的事?
文/知風
(責任編輯 :歐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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