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內蒙古阿拉善盟阿右旗宣傳部發布消息稱,吉林建筑大學的兩名大學生日前在穿越內蒙古巴丹吉林沙漠時“失聯”,該盟行署啟動沙漠搜救,目前已確認一名學生死亡,另一名學生獲救。
兩名大學生潘某、趙某5月17日下午5時從阿拉善盟額濟納旗古日乃蘇木1戶牧民家出發穿越巴丹吉林沙漠,原定27日走出沙漠,但到了時間也未與親友聯系。
接到報警后,內蒙古阿拉善右旗、額濟納旗調動多方力量啟動沙漠搜救, 29日凌晨參加搜救的牧民發現了他們的行蹤,因為沙漠地區行車特別困難,29日早上6時,救援隊伍才分別到達這兩個地點。不幸的是趙某已經沒有任何生命體征,確認死亡,潘某意識清醒,但是身體虛弱。
阿拉善右旗公安局副局長殷浩說,失聯學生潘某從24日開始到被搜救人員發現,他在沒有水的情況下堅持4天多,這已經達到他的生理極限,如果再晚幾個小時發現,可能會有生命危險;而趙某離開潘某后,雖然只走了直線距離約兩公里,但他實際走的距離要遠大于這些,因為發現趙某時,他所在的沙丘呈45度角,他需要翻越沙丘才能繼續前進,但可能由于他體力不支,雖然最后也想把身體埋進沙坑中,但結果還是因為脫水嚴重,體力透支不幸遇難。
據了解,此次進入沙漠參與救援的越野車輛為15輛,在沙漠外等待隨時進入的越野車輛有30輛,這些越野車大部分是旅游公司的,是由失聯大學生家屬先找到中國探險隊,之后,探險隊又找到旅游公司聯系到這些車輛,每輛越野車每天費用在4000元到6000元之間。
內蒙古幾大沙漠曾發生多起走失事件
記者查詢后了解到,近年來隨著穿越沙漠、沙漠旅游和探險等戶外運動的興起,內蒙古巴丹吉林沙漠、庫布齊沙漠等地戶外運動愛好者和游客選擇“驢行”的逐年增加,事故時有發生。
早在2008年,巴丹吉林沙漠就已連續發生多起自駕游交通事故和游客走失事件。從2008年10月1日至10月22日,不到一個月內,巴丹吉林沙漠就發生了兩起游客走失事件。阿拉善盟額濟納旗算井子邊防派出所近幾年搜救游客等沙漠走失人員50多人。
內蒙古另一大沙漠——庫布齊沙漠早在2005年就曾發生38名游客在沙漠腹地遭遇缺水、迷路等危險,經政府及公安部門的大力救援,受困游客才得以走出險境。2006年從5月1日至5日,先后共有62名探險者在庫布齊沙漠被困獲救。
阿拉善盟公安邊防支隊一名負責人說,內蒙古沙漠地區人煙稀少,氣候多變,地形復雜,戶外運動愛好者和游客若無向導,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或走失事件。
巴丹吉林沙漠景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曾勸阻過很多游客,但大多數游客不聽勸阻,不帶導游、不留聯系方式就進入沙漠。
中國戶外安全事故調研報告顯示,在戶外運動事故原因的統計中,迷路是戶外事故的主要原因,占戶外事故的51.6%以上,迷路的主因是對戶外知識缺乏,自身能力不足,準備不充分。
意外事故多發凸顯戶外運動安全漏洞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各地屢屢發生的戶外運動意外事故,其共同原因是戶外運動愛好者對“驢行”中的突發風險估計不足,沒有做好充分的準備。這些事故也暴露出在野外不少戶外運動愛好者安全意識淡薄、組織單位管理不規范、政府風險預警服務缺失等一系列安全漏洞。
“沒有當地向導,沒有后勤保障及醫護隊,穿越沙漠是極其危險的。”中國戶外探險聯盟民勤站的楊會說,他平時的工作之一,就是勸說一些沒有后勤保障、準備不充分的驢友不要貿然穿越沙漠。
據記者了解,現在屢屢出事的戶外自助游團隊大多是戶外運動愛好者通過網上論壇、QQ群邀約成行的,組織松散,隨意性大;野外迷路者在報警時往往連自己的具體方位都不清楚,給救援帶來極大困難。
戶外運動愛好者“無情”介紹:“網友自發組織的戶外活動大多喜歡選擇人跡罕至、風景獨特的地方,發起者將這種活動定義為不設領隊、完全自助、所有費用‘AA制’,而且在隊員安全問題上也完全是靠相互幫助、自己注意,這在某種程度上構成了一定安全隱患。”
調查中記者發現,通過網絡自發組織戶外運動有一個通病:專業性差、組織松散,種種準備不足導致意外事故時有發生。在“無情”眼里,不少民間驢友團體,沒有專業的戶外運動指導人員和器材,無力提供專業安全保障,“這樣的組織出去,我們稱之為自殺行為”。
“驢行”亟待引導、規范
此次兩名大學生戶外運動愛好者遇險事件在“驢行”圈里引起很大震動。戶外運動愛好者們紛紛反思。網友“愛騎行”認為,應該把戶外運動作為一個行業,制定統一的規范和標準,要有資格準入,不是隨便一個人就可以拉一個隊。對從業人員也要有考核標準,要成立一個專業機構來管理。
我國雖然早在2003年就施行了《國內登山管理辦法》,并于2007年實施了《旅游資源保護暫行辦法》。但迄今為止,還沒有一部具有針對性的戶外運動的管理辦法,而上述兩個辦法也都未明確規定私人穿越遇險應承擔什么責任。與此同時,絕大多數景區也沒有明確的法規規定,在哪種情況下被救援者應為救援費用埋單,更未規定應怎樣埋單,法律尚無明確規定等問題中,發生了高額的搜救成本,付出無數次“血”的代價。
據了解,目前對于探險性旅游,由于危險性高、利潤低,正規旅行社不組織,大多由戶外運動俱樂部組織“驢友”出行。為了避免發生意外事故而承擔責任,活動組織方都要求參與者簽下類似“旅途所有風險自負其責”的“生死狀”。
不少戶外運動人士也認為,要保證“驢行”的安全,政府相關部門亟須加強對戶外探險行業的引導、規范,盡快建立探險行業安全保障標準,對探險活動的組織者實行資質認定和準入制,從源頭上把關,通過立法規范戶外運動的準入門檻、運行機制、風險管理、責任歸屬等。政府部門應該加強對戶外探險行業的引導、規范,盡快建立探險行業安全保障標準,對探險活動的組織者實行資質認定和準入制,對各類景區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并公示。只有真正完善、規范了,戶外運動才能走上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