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旬以來,海南省提出建設“中國的旅游特區”,已成為海南各界、特別是旅游界的熱門話題。多年來筆者一直建議海南“爭取類似香港和韓國濟州的自由貿易區政策”(1992年),“建設國際旅游特區試驗區”(2010年),“海南的最終出路是建成以旅游服務業為龍頭的自由貿易區”(2013年)。在推進“一路一帶”戰略的今天,筆者對建立海南國際旅游特區有一點新的思考。
黨中央提出的 “一帶一路”的精髓是“互聯互通”,就是破解地理、國界、政策等各種藩籬和障礙,促進和實現信息、交通、資金、商品等方方面面的“互聯互通”,實現區域經濟一體化。
在新一輪對外開放的大潮流面前,海南不能錯失機遇。海南在建立以旅游為龍頭的生活性服務業為主導產業的自由貿易區方面具有得天獨厚的優勢。旅游經濟的核心是人的流動。比起國際貿易、金融、科技等領域,旅游貿易合作各方互利的共贏點遠大于競爭點,建設“旅游共同體”、“旅游合作區”、“旅游合作體”,阻力較小、動力較大。而要實現最大限度的游客自由流動,設立“國際旅游特區”是最優的選擇、甚至是唯一的選擇。
海南設立旅游特區,最重要的是立法。筆者建議由全國人大制定《海南旅游特區法》,或由國務院頒布《海南旅游特區管理條例》,并由海南省人大或政府制訂實施細則。
在法規、政策和制度上,主要包括實行更加開放的出入境政策、進一步開放航空航權,并擴大國際航線、擴大免稅商品類型和品種以及產地,對國內外旅客實行更大額度的離境等十個方面。
參照廣東、福建自貿區各有3個片區的做法,以三亞為海南國際旅游特區的試驗區,各種政策、措施、項目、體制機制在三亞先試先行,接著在海口、瓊海和三沙推開。三亞以休閑度假、健康養生為主導,海口以商務、文教與文化休閑旅游為主導,瓊海以國際會議展覽和醫療養生為主導,條例成熟時將三沙開辟為國際海洋生態旅游區,在中國主權管轄下向國際游客開放,在全島形成各有重點與特色的格局,最終成為歐亞海上絲綢之路經濟帶上的國際旅游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