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關于“我國旅游貿易逆差持續擴大”的說法不絕于耳。
相關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我國旅游貿易逆差730億美元,2014年旅游貿易逆差突破1000億美元,5年增長近50倍。
中國旅游貿易是否存在“逆差”?在近日召開的2015年全國旅游工作會議上,國家旅游局局長李金早在工作報告中給出了官方回應:“中國旅游貿易逆差”的說法具有誤導性。中國旅游貿易實際上是順差。
根據國家信息中心課題組的初步調查研究,2013年國際旅游支出為1286億美元,國際旅游收入516.64億美元,扣除留學費用約為400億美元,奢侈品消費近500億美元,以及幾個主要國家和地區出境和入境旅游人均花費差距、回流等因素,順差至少有上百億美元。“目前,我國的出境旅游支出和入境旅游收入不是同一個統計口徑,不具備可比性,更不能簡單相減,就如拿椅子和杯子相比相減,犯了常識性的統計分析錯誤。”李金早如是說。
據了解,目前我國還沒有建立起海外旅游支出的統計調查制度體系。出境花費是國家外匯管理局統計的中國公民境外花費,它既包括了旅游,也包括了求學、就醫等花費,是一個大口徑的統計。而入境旅游收入,只是對入境游客進行抽樣調查的旅游花費。國家外匯管理局在編制《國際收支平衡表》時,出境旅游花費執行的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統計標準,口徑中包含了長期(超過一年)醫療和留學費用,除常見的出境旅游消費外,留學生等特殊人群的學費、食宿等花費以及在外短期工作人員的當地消費也劃入國際服務貿易項目統計范疇。而國家旅游局測算的入境旅游收入數據則執行聯合國世界旅游組織(UNWTO)的統計標準,未包含長期(超過一年)醫療和留學費用,二者在統計口徑上不同。
不僅如此,出境旅游支出和入境旅游收入還存在一個統計口徑的差異。入境旅游花費調查分為過夜和不過夜,出境旅游花費調查則不分過夜和不過夜。國家外匯管理局統計的境外花費,是根據其他國家和地區發布的中國游客入境花費整理計算的,而各國和地區對游客在當地的人均花費統計測算方法不盡相同,各國游客花費數據也不具備可比性。計算差額還應該扣除海外接待體系的資金回流,以及出境旅游花費中發生在國內的費用。
除了統計口徑導致的“誤會”,出境購物花費高有著突出的階段性特征和政策制約因素。我國出境旅游花費高,主要就是高在境外購物,特別是購買奢侈品上。聯合國2008版國民經濟核算(SNA)調整了旅游衛星賬戶核算范圍,將奢侈品購物從服務貿易調整到貨物貿易。按照新的核算方式,我國出境旅游花費會在傳言的數據上大大減少。
據統計,2012年,中國游客海外消費高達1020億美元,2013年達到1300億美元,2014年估計將達到1550億美元,這一數字比全世界140多個國家的年GDP還要高。“我國出境旅游花費有關稅高和人民幣升值等階段性特征和政策因素,這不是典型的旅游消費行為,而是一種貿易替代。”李金早認為,隨著自貿區建設、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以及出境游客消費逐步成熟,這種排浪式的海外購物特別是購買奢侈品消費將會回歸理性。
事實上,單從人數看,入境游的人數比出境游還多。2013年,入境旅游12907.78萬人次,出境旅游9818.52萬人次,入境旅游比出境旅游還多3089.26萬人次。
因此,李金早認為,不應當將出境旅游、入境旅游割裂孤立看待,而應建立“旅游入出境總人次”的概念。中國已從入境旅游目的地轉變為入境旅游目的地與出境旅游客源地的雙重旅游國,這是民富國強、旅游發展的表現。入出境旅游在客源地、目的地國和地區產生的相關拉動是綜合性的,不應只考慮某一方面,應該把入境旅游與出境旅游作為一個整體,研究統籌用好兩個市場、兩種資源。
(責任編輯 :羅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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