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落地滿月,一個月來,旅游市場仍有少數心懷僥幸的單位或個人,不定期地在互聯網、手機短信等信息平臺上發布低于本地同行價格的旅游宣傳廣告,有單位或個人甚至還不具備“旅游經營資質”。昨日,武漢市旅游局公布了一個月來專項查處的違法案例,涉及三家旅行社。
查處單位一:喜洋洋假期武漢分部。該機構在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和取得旅游經營許可的情況下,從今年3月開始,一直以“重慶某旅行社武漢辦事處”的名義開展旅游經營業務。其行為違反了《旅游法》第九十五條,無旅游經營許可開展旅游業務的相關規定。
查處單位二:四季風行旅行社。該旅行社實為湖北海外十堰中國國際旅行社武漢江北分公司,在《旅游法》實施后,以不合理的低價招徠旅游者,行程中存在自費項目和指定購物點的情況。同時,該分公司還涉嫌未到其轄區內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備案,違反了《旅游法》和《旅行社條例》的相關規定。
查處單位三:匯樺假期旅行社。該旅行社實為深圳港中旅行社湖北分公司,經查該分公司在《旅游法》實施以來,以各種渠道,向武漢市同行發布低于成本的旅游宣傳與招徠廣告。現場發現該公司還有1980元的低價泰國游報價,涉嫌違反《旅游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
目前,就上述三家涉嫌違法的旅游經營機構,武漢市旅游局質監部門正在進行進一步調查處理。
(責任編輯 :任攀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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